干货分享退运进出口货物常见问题解答

2020-08-11 浏览次数:62
干货分享退运进出口货物常见问题解答

退运,指原进口货物或者出口货物因品质不良、残损、短少、规格不符等原因需要把原货物退运出境或退运进境。
退运在我国的监管方式(即原贸易方式,自2016年5月16日起报关单修改为监管方式)为“4561”简称“退运货物”,征免显示“全免”

哪些业务可以退运?
一般贸易、货样广告A、边境小额贸易、租赁贸易、旅游购物、承包工程出口、对外承包出口、其他进出口免费等

退运税收政策:根据《*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》即海关总署令*124号规定,因品质或规格原因,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,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即进口增值税。
操作退运时一定要注意了,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,只有因质量或规格不符并且在1年内退运入境的,才可以免进口税,若非质量或规格不符,或出口**过1年再退运的,是要交进口税的。那么问题来了,出口企业货物出口让客户欺骗了,比如客户不付款或者直接不要货了,这时候出口企业2个选择:一是退运进境,二是转售其他客户。如果不能转售而选择退运回来的货物,要不要交进口税呢?


举个例子:
2019年5月份所属期,如果该企业在6月份还未申报5月份退税,则可以用201905所属期开具,并在冲减所属期那里录201905。开具后,企业在申报5月份退税时需要负数录入该票退运的明细进行冲减;如果该企业已经在6月份申报了5月份的退税,则企业在6月份开具退运证明时,需要用201906所属期进入开具,并在冲减所属期那里录201906,等到7月份,在申报6月份退税时,需要负数录入退运数据进行冲减。
生产企业开具退运未退税证明时,冲减所属期一定要空着,因为不需要冲减。
退运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:
退运证明电子数据及如下纸质资料:
1.出口货物报关单(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,不需提供);
2.出口发票(外贸企业不需提供);
3.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(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、以及生产企业不需提供);
4.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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