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器加湿器出口日本被客户退运

2020-08-10 浏览次数:35
电器加湿器出口日本被客户退运

2018年9月份我深圳平湖客户电器工厂,出口一批加湿器、空气清清晰机、品牌:东芝,到日本大阪、海关税号:84798920000,较惠国税率:0,普通税率:70%,产于中国的货物享受较惠国税率,增值/消费税:16%,出口退税:16%,监管证件代码:A/M,由于此批货物在海运运输途中,包装破损,货物抵达大阪后,日本客户要求退运拒付货款,后电器工厂委托货代一共退回了10条货柜的加湿器和空气清晰机到我公司保税仓库进行返工,报关行一共申报12份进区备案清单,从中国香港提柜进保税区仓库,工厂安排了12个工人进区换包装,重新检测了加湿器、空气清晰机质量问题,换用的新纸箱,工厂以一般贸易方式委托我司报关行申报进区,出口的纸箱还享受了出口退税政策,换下来破损的纸箱申报卡口单出区,还可以回收利用,一举多得,前前后后用了10天时间就换完毕再出口日本。
1:原产于中国的货物出口到国外因产品问题需要办理退运(退运维修,换包装,贴标签,换零件,退运保税仓储等)
2:货物退运回来维修好之后再出口(平板电脑,手机,玩具,机顶盒,播放器,LED灯,充电器等)
3:货物退运到保税区免金,免繁杂的退运申请手续(保税区属于境外,货物从国外进入保税区视同货物还在国外)
4:货物退运到保税区没有时间限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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